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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5年12月28日 19:41  点击:[]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习兴趣,依据《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工院教〔2025〕224号)及《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河工院教〔2025〕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针对2025-2026学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计算机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计算机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转专业工作的整体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地点位于西校区1号楼313办公室,电话18037377922,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学生申请、接受学生政策咨询、投诉处理、资格审核、接收和学分认定等工作。

组 长:杨明明、李松阳

副 组 长:于海鹏、陈亮

办公室主任:汪伟

成 员:李华、张鸿、宋柯颖、张耀武、李运娣、许蒙蒙、凌广明、尹小龙、常永声、海玉曼

二、转专业要求

(一)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入计算机学院相关专业,可作为证明材料的成果包括:

①参加计算机学院组织的学科竞赛兴趣小组的学习经历;

②参加校级及以上的计算机类学科竞赛的程序作品或者获奖证书;

③有软件作品,且能准确描述相关技术、架构、设计思想。

以上成果弄虚作假者,不予接收。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转专业时可不受年级、时间和转入名额指标的限制。学生提出申请,经转入学院考核、教务处审核和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学校因社会人才需求变化调整专业设置,已无相应年级原专业的;

(三)具有下列任一情况,不得转专业:

1.休学、保留学籍等非在读状态的;

2.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应予退学的;

4.跨学历层次、跨学制或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的;

5.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统考类专业互转的;

6.专升本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明确约定不调整专业的;

7.除满足申请条件第二款外大三年级及以上的;

8.其他违背国家、省、学校相关政策的。

(四)中外合作办学类、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河南省新型现代产学院等相关专业的学生仅限同批次、同类型范围内互转。

三、考核办法

1.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方法:《高等数学1》(50分)+《大学英语》(5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面试成绩。现场面试考核分为两个部分:自我展示和现场考核。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高等数学成绩低于30分者或大学英语低于30分者,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四、工作流程

1.12月22日——24日,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制定计算机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方案包括:转入条件、是否降级学习、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时间与地点、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转专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12月25日,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并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于12月28日前在计算机学院网站挂出,面向全校公布。

3.12月29日——31日,学生填写《河南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签字确认后交转入学院审核,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学生申请转专业有且只有一次机会,请充分考虑个人实际情况,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合理规划学业,并结合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转入难度等做好评估,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入专业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

4.1月5日,提交《计算机学院考试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名单》(附件3),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5.1月8日前,组织转专业考核。

笔试时间:1月6日上午10:00-12:00;地点:1J01;

面试时间:1月6日下午14:00-17:00,地点:1号楼315会议室、302会议室。

6.1月13日前,学院将《计算机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学籍科,纸质版连同签署意见后的《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综合楼925。

7.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

8.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持学生证和转专业报到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出、转入手续(报到单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并发放至转出学院,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处在学信网及教务系统将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异动处理。

五、其他

1.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被批准转专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专业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转回原专业。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或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3.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接收工作。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申请毕业。接收学院应做好学生的课程衔接与学业指导工作。

4.2024级转专业学生需降级学习。

5.其他未尽事宜,由计算机学院教务办负责解答。


计算机学院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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